改善精神病 靠家人關懷

更新日期:2010/04/17 04:11  

文/莫庚翰

 

30歲的李先生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,自從20歲左右發病後,不僅變得社交退縮,不願意參加聚會,原本優異的學業成績也無法持續,更遑論當兵或工作了。

 

不僅如此,因為家人都需要上班,李先生白天都獨自在家,在無人督促下,李先生的服藥順從性並不好,藥物常是有一餐沒一餐的吃,使得症狀也變得時好時壞;嚴重時,不僅沒辦法維持個人清潔,甚至會出現暴力行為。10年下來,家人對於李先生的狀況幾已束手無策。

 

一般民眾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印象,多是來自於報章雜誌、電視的報導,包括:具有嚴重的妄想和幻覺、胡言亂語、行為混亂、無故傷害他人或自殘,嚴重者甚至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。

 

但由於藥物進步、副作用減少,其實患者只要能夠穩定服藥,大多數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狀是可以改善,甚至消失的。

 

然而,治療並非只靠藥物。雖然持續服藥是必要的,但是,症狀穩定之後的生活安排、職能復健,對於提高患者的自信心、人際互動及生活品質,更是不可或缺。

 

職能治療的內容包羅萬象,必須考量患者的自身情形及參與意願,進而給予不同的職能治療方式。參與活動的地點可以是慢性病房、日間病房、社區復健中心、康復之家等。某些患者也可以選擇參加庇護性工廠、支持性就業,甚至一般性就業。

 

個案藉由參與復健治療的過程中,學習維持基本的個人衛生、控制自己的脾氣、與他人溝通合作、建立穩定的人際關係,以及對於自己的工作負責。在這個過程中,難免會遭遇到許多困難,這時便需要仰賴家人、醫療人員的關心及協助;同時對於積極進入職場的患者,更需要以平等態度,適時給予機會。

 

(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鹿東分院精神科主治醫師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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